云南保险公估公司转让|保险公估股权收购非常干净-快去办
| 更新时间 2024-10-06 07:3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基本情况 没有任何不良情况 许可情况 手续齐全价格合适 是否在转 目标公司股权正在转让中 联系手机 13521170027 联系人 刘博超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我这里有云南保险公估,这家云南保险公估公司转让手续齐全,历史情况良好,原股东考虑业务转型因此打算转让,如果您想收购云南保险公估公司股权,这个牌照许可证是不错的选择,价格也非常合适。
保险相关知识摘要:
第七十七条保险经纪机构超出核准的业务范围从事业务活动的,或者与非法从事保险业务或者保险中介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发生保险经纪业务往来的,由保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不得超过3万元。
第二十六条保险经纪机构的董事长、执行董事和**管理人员因经济犯罪被起诉的,保险经纪机构应当自其被起诉之日起5日内和结案之日起5日内,书面报告保监会。
编辑
(二)不再符合本规定除第七条项以外关于公司设立的条件;
相关产品
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未提供
- 业务经理:刘博超
- 手 机:13521170027
- 微 信:1352117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