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保险代理许可证转让|保险销售许可证收购股权清晰-快去办
| 更新时间 2024-10-06 07:3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基本情况 没有任何不良情况 许可情况 手续齐全价格合适 是否在转 目标公司股权正在转让中 联系手机 13521170027 联系人 刘博超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我这里有天津保险代理,这家天津保险代理许可证转让手续齐全,历史情况良好,原股东考虑业务转型因此打算转让,如果您想收购天津保险代理公司股权,这个牌照许可证是不错的选择,价格也非常合适。
保险中介相关知识摘要:
02:24
01:13
新《保险法》第 128 条规定:“保险经纪人因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保险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应当符合保监会规定的条件,持有保监会规定的资格证书。
相关产品
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未提供
- 业务经理:刘博超
- 手 机:13521170027
- 微 信:1352117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