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保险公估许可证转让|保险公估许可证收购股权清晰-快去办
| 更新时间 2024-10-06 07:3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基本情况 没有任何不良情况 许可情况 手续齐全价格合适 是否在转 目标公司股权正在转让中 联系手机 13521170027 联系人 刘博超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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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相关知识摘要:
保证金以银行存款形式缴存的,应当专户存储到商业银行。保证金存款协议中应当约定:“未经保监会书面批准,保险经纪公司不得擅自动用或者处置保证金。银行未尽审查义务的,应当在被动用保证金额度内对保险经纪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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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条保险经纪机构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从业资格的人员的,由保监会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该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五条保险经纪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责令关闭或者被人民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依照法定程序组织清算,并向保监会提交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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