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保险公估许可证转让|保险公估牌照收购收购找我-快去办
| 更新时间 2024-10-06 07:3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基本情况 没有任何不良情况 许可情况 手续齐全价格合适 是否在转 目标公司股权正在转让中 联系手机 13521170027 联系人 刘博超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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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相关知识摘要:
第四十四条保险经纪机构从事保险经纪业务不得超出承保公司的业务范围和经营区域;从事保险经纪业务涉及异地共保、异地承保和统括保单,保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有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长和总经理;
(四)许可证依法被撤回、撤销或者吊销;
第九十一条经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外资保险经纪机构适用本规定,我国参加的有关条约和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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