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保险公估牌照转让|保险公估许可证收购行情合适-快去办
| 更新时间 2024-10-06 07:3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基本情况 没有任何不良情况 许可情况 手续齐全价格合适 是否在转 目标公司股权正在转让中 联系手机 13521170027 联系人 刘博超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我这里有黑龙江保险公估,这家黑龙江保险公估牌照转让手续齐全,历史情况良好,原股东考虑业务转型因此打算转让,如果您想收购黑龙江保险公估公司股权,这个牌照许可证是不错的选择,价格也非常合适。
保险相关知识摘要:
合伙制保险经纪机构的设立和管理参照本规定,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六十条保险经纪公司应当按规定将监管费交付到保监会账户。
(二) 注册资本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以下简称《公》)和本规定的限额;
保险经纪机构报送的报表、报告和资料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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