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网约车公司转让|网约车牌照收购非常干净-快去办
| 更新时间 2024-10-06 07:3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基本情况 没有任何不良情况 许可情况 手续齐全价格合适 是否在转 目标公司股权正在转让中 联系手机 13521170027 联系人 刘博超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我这里有浙江网约车,这家浙江网约车公司转让手续齐全,历史情况良好,原股东考虑业务转型因此打算转让,如果您想收购浙江网约车公司股权,这个牌照许可证是不错的选择,价格也非常合适。
网约车相关知识摘要:
第四章 网约车经营行为
第十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在取得相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并向企业注册地省级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备案内容包括经营者真实身份信息、接入信息、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等。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还应当符合电信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在取得相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并向企业注册地省级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备案内容包括经营者真实身份信息、接入信息、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等。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还应当符合电信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 发展改革、价格、通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人民银行、税务、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网约车经营行为实施相关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相关产品
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未提供
- 业务经理:刘博超
- 手 机:13521170027
- 微 信:1352117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