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保险代理牌照转让|保险中介牌照转让,收购找我-快去办
| 更新时间 2024-10-06 07:3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基本情况 没有任何不良情况 许可情况 经营保险中介业务许可证手续齐全 是否在转 目标公司股权正在转让中 联系手机 13521170027 联系人 刘博超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我这里有一家湖南保险代理牌照转让,当前随着金融监管的加强,全国保险代理即保险中介公司牌照许可证的申请审批办理已经停批多年,目前获取股权的*快的方式就是并购一家在出售的平台,那么如果收购一家湖南保险代理公司,我这里这家非常干净,有需要收购的老板可以对接。
保险中介相关知识摘要:
第八十五条保险经纪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保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不得超过3万元;对该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缴纳监管费;
(二)未按规定在住所或者营业场所放置许可证;
(三)未按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登记或者未按期申请延续许可证有效期;
(四)未按规定交回许可证;
(五)未按规定进行公告;
(六)未按规定管理业务档案;
(七)未按规定使用独立的客户资金专用账户;
(八)临时负责人实际任期超过规定期限
从事保险经济活动,并参与保险经济利益的分配,为保险双方提供服务,具有鲜明的中介职能
原因在于银行凭借自身拥有的客户资源,良好的信誉等因素占据银保协作的优势,银行自主选择与给付手续费较高的保险公司签订合同代理销售保险业务,费率水平超过保险公司可承受范围,影响了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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