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关注微信
手机扫一扫 立刻联系商家
电话微信13521170027
知识汇总
全国保险销售许可证转让收购找我-快去办-快去办
发布时间: 2023-05-12 14:43 更新时间: 2024-10-06 07:30

我这里有全国保险销售,这家全国保险销售许可证转让手续齐全,历史情况良好,原股东考虑业务转型因此打算转让,如果您想收购全国保险销售公司股权,这个牌照许可证是不错的选择,价格也非常合适。

全国保险销售许可证转让收购找我-快去办-快去办

保险相关知识摘要:
(二)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金融监管机构取消任职资格的金融机构的董事、监事或者管理人员,自被取消任职资格之日起未逾5年;
第八十四条保险经纪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保监会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许可证;对该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
保险主体包括:提供保险产品和保险服务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产品、接受保险服务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未提供
  • 业务经理:刘博超
  • 手  机:13521170027
  • 微  信:1352117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