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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汇总
黑龙江保险经纪公司转让|保险经纪股权收购非常干净-快去办
发布时间: 2023-03-27 10:13 更新时间: 2024-10-06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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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保险经纪公司转让|保险经纪股权收购非常干净-快去办

保险相关知识摘要:
第六十六条保险经纪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监会可以将其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监管规定编辑 播报
新《保险法》第 128 条规定:“保险经纪人因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条保险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开展保险经纪业务过程中,索取、收受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给予的合同约定之外的酬金、其他财物的,或者利用执行保险经纪业务之便牟取其他非法利益的,由保监会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下罚款。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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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务经理:刘博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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